The Hawaiʻi Stat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HIDOE) provides services to children ages 3 through 21, residing in Hawaiʻi, who are eligible for special education and related services. Special education is specially designed instruction, related services, and other supplementary aids to meet your child’s unique needs—at no cost to parent(s).
概述
Special education refers to a range of services provided your child with disabilities to improve their educational outcomes. It is specially designed instruction to meet the unique needs of your child with disabilities. Special education may include, but is not limited to, academic services, speech-language services, psychological services, physical and occupational therapy, counseling services, and parent education. In addition, special education services are provided at no cost to parent(s). Find out if 特殊教育适合您的孩子 (PDF).
特殊教育服务面向所有 3 至 21 岁的学生,只要他们在资格确定后表现出需要特殊设计的教学,即可获得特殊教育服务。评估将确定学生需求的性质和程度。评估是单独的评估,可能包括:学业成绩、沟通技巧、一般智力、健康、视力、听力、社交和情感状态以及运动能力。如果您的孩子有资格接受特殊教育,服务将通过个性化教育计划 (IEP) 提供。
2004 年联邦《残疾人教育改进法案》(IDEA)和州法规要求 HIDOE 提供免费的适当公共教育 (FAPE),其中包括为有资格接受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的孩子提供一系列服务。
评估与资格
特殊教育是针对那些因残疾而学习困难并需要专门指导的学生。
评估是指确定您的孩子是否有残疾以及需要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的性质和程度的程序。此过程通过确定是否存在残疾以及需要特殊教育服务来帮助确定有资格接受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的学习者。评估过程有特定的时间表,团队必须遵循这些时间表。
在支持性教学实践发生后,如果学生需要的远远超过课堂老师通过普通教育支持所能提供的,则开始进行适当的特殊教育转介。例如,一名学生在学业和/或行为方面面临重大挑战,尽管干预程度不断提高,但仍然没有取得进步。
特殊教育残疾认定
团队必须:
- 进行评估
- 完成三项测试
- 考虑孩子的教育进步和残疾之间的相互作用
- 确定残疾对教育的影响
- 决定是否需要特殊教育
这一重要区别凸显了残疾标签本身并不能决定是否有资格接受特殊教育。在特殊教育资格的背景下,如果不考虑因残疾导致的教育进步受损,残疾标签就毫无意义。
三叉测试
必须满足每个条件后,团队才能确定您的孩子是否有资格接受特殊教育。
- 第一方面:残疾 – 您的孩子有残疾吗?
- 第二点:不良影响 – 残疾是否会对您孩子的普通教育参与和进步产生不利影响?
- 第三个方面:需要 – 您的孩子是否由于残疾而需要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
个性化教育计划
个性化教育计划 (IEP) 是一份关于残疾儿童教育计划的书面声明。它是一种管理工具,可确保您的孩子接受所需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它还可以用作评估工具,用于确定他们在实现预期目标方面的进步程度。
每个 IEP 包括:
- 您孩子目前的学业成绩和功能表现水平的声明
- 年度目标声明,包括短期教学目标
- 将提供的具体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的声明
- 您的孩子能够参加常规教育计划的程度
- 预计开始提供服务的日期以及预计的服务持续时间
- 适当的客观标准和评估程序及时间表,用于至少每年一次确定目标是否实现
从 14 岁开始(或 IEP 团队认为合适的更小),IEP 应包括您孩子的过渡服务需求声明(根据其 IEP 的适用部分),重点关注他们的学习课程(例如参加职业教育计划)。
从您的孩子年满 16 岁(或更年轻,如果 IEP 团队认为合适)时开始生效的第一个 IEP 开始,IEP 必须包括:
- 根据适合年龄的过渡评估制定适当且可衡量的中学后目标
- 帮助学生实现这些目标所需的过渡服务(包括学习课程)
- 根据您孩子的个人需求进行适合其年龄的过渡评估,以确定适当的、可衡量的中学后目标
- 从您的孩子达到州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夏威夷为 18 岁)前一年开始,他们的 IEP 必须包含一份声明,说明学生已被告知其在 IDEA B 部分下的权利(如果有),这些权利将在您的孩子达到成年年龄时转移给您的孩子
- 除您孩子的老师之外的公共机构代表,有资格提供或监督特殊教育
- 孩子的老师
- 父母一方或双方/法定监护人
- 您的孩子(如果适用)
- 由家长或机构决定的其他个人
IEP 会议
IEP 会议至少每年举行一次。根据您孩子的需求和进步情况,审查和修订会议可能会更频繁地举行。
虽然 IEP 会议通常由学校发起和主持,但当您认为您的孩子进步不令人满意或您觉得当前的 IEP 存在问题时,家长可以要求召开 IEP 会议。

我的孩子有残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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